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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旧官场恶习

1998-07-06 来源:光明日报 东晓 我有话说

去年4月,一起震惊全国的谋杀案在福州落幕。惨案始作俑者福建省环保局副局长杨锦生,为坐上“第一把交椅”,竟丧心病狂地雇用杀手谋害局长杨明奕。当然,恶有恶报,杨锦生最终被处以极刑,可谓罪有应得!

然而,官员导演的血案并未就此了结。继今年初齐齐哈尔市因罢免渎职厂长连续引发三起血案之后,黑龙江五常市又传出“酒霸”制造流血事件的消息。今年3月14日,集五常市酒类专卖局局长、市糖酒公司总经理于一身的“酒霸”王洪洲,派出“黑手”对一名叫孙兆波的个体经营者实施野蛮“教训”,致使孙“头部、胳膊、腰部、臀部、肛门被‘酒霸’刺了7刀,伤口累计16厘米,最深处有6厘米。”而孙之所以遭此惨祸,只是因为他没有遵从“酒霸”的旨意,进了一点外埠酒。

这些暴力事件的发生,不能不让人警惕,不能不引人深思。古人云:“政者,正也。”“为政以德,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众星共之。”封建时代尚且要求为官清正,那么,社会主义制度下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各级干部,就更应当成为社会公德的捍卫者和遵纪守法的带头人。然而,让我们看看杨锦生、王洪洲之流的罪恶行径,除了嗜血成性的疯狂,哪里还有半点人性和良知?其凶残歹毒、暴戾恣睢与旧官场中的官匪恶霸又有何异?!

孟子曰:“恻隐之心,人皆有之。”杨锦生们所缺少的,恐怕正是这种与人为善的“恻隐之心”。在他们那里,什么公民性命,什么党纪国法,什么天地良心,统统被膨胀的霸气取而代之———你挡我的路,我就暗下毒手;你影响我敛财聚富,我就将你“搞颠”;“你的罪名就是我要吃你”,(克雷洛夫《狼与小羊》)“我是流氓我怕谁!”正是在这种霸气加痞气的支配下,混迹官场的极少数流氓政客在权欲受阻、贪利不遂之时,便凶相毕露。

历史经验表明,权力一旦失去约束,就会导致专横。十七世纪英国哲学家洛克曾言,“任何人运用他们掌握的权力,如果不是为了处在这种权力下的人们谋福利,而是为了获取他自己私人的利益,那就是暴政。因为权力所以授予某些人是为了管理人民和他们的财产,一旦用于其他目的,就立即成为暴政。法律一停止,暴政就开始了。”由是观之,要遏止极少数官员的“任意横行”,关键是严肃法纪、整饬吏治。要使人们懂得,党纪国法是不容侵犯的;谁蔑视党纪国法,谁就要付出应得的代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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